达缇美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律师会见时间 法律问题

律师会见时间 法律问题

来源:达缇美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就工作合同的违约情形提供咨询意见。但涉及到具体案件时,律师应该注明不能提供法律意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律师在承办案件和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应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向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和辩护等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有权就案件提出咨询问题,人民应当予以解答。”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其合同的效力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委托人可以就工作合同的违约情形提出咨询问题。律师可以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但是对于具体案件的处理,律师应注明不能提供法律意见,需在案件处理中向仲裁机构或人民申请确认合同效力或解除合同。

第2种观点: 一、离职需要咨询律师什么问题1,注意解除合同的日期,不管是单位或是员工,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应该提前三天通知对方。2,如果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员工利益员工可以立即辞职,如果因员工原因侵害单位利益的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均不受三十天通知期限。3,员工离职时注意工作交接,一般应当填写交接单。(1)手中未完成工作进度交接,应当写明已经完成部分,及接手人应当注意事项。(2)手中相关物品交接,应当将手中的单位财产分项列明,由上级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清点。4,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当日结清相关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其他福利费,因员工过错需要对单位赔偿费用,应当为员工出具费用清单。5,员工离职时,单位应当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写明员工入、离职时间、工作岗位、离职日期,加盖单位公章。6,员工离职15天内,单位应当为员工社保、公积金办理相关减员手续。有研究表明,员工不满意程度与缺勤率之间的相关程度并不很高。即工作不满足可能只是影响员工缺勤率的众多因素之一。例如,即使人们真的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如果他们认为工作对于维持自己的生计或完成一个重大项目有重要意义的话,他们也可能不会选择缺勤;另一方面,一些员工可能非常不喜欢他们的工作,但他们只是在工作中偷懒或消极怠工,以表示自己的不满,而不是选择缺勤。二、员工离职分为两种: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当事人可以向律师咨询有关劳动法律责任的问题。律师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律责任问题。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法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六)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七)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当事人可以咨询有关劳动法律责任的问题,律师有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劳动法律责任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可以咨询的法律问题涵盖面广。法律咨询主要包括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房地产、公司法等领域。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依照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自行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权自愿约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总之,律师会见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的机会,当事人可以咨询各个法律领域的问题,让律师帮助解决法律难题。

第2种观点: 律师会见的时间规定如下: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律师通常在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进行会见。这是因为监狱和看守所的运营通常是在白天的工作时间内。这些时间通常是周一至周五,上午和下午。预约制度: 律师通常需要提前预约会见,以确保监狱或看守所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安排会见。预约通常需要提前数天或数周。紧急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发生紧急事件或需要进行临时会见,律师可能会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会见。这通常需要特殊的许可和安排。节假日和假期: 在法定节假日和假期期间,监狱和看守所的会见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会见或提供有限的服务。会见时长: 律师会见的时长通常受到。会见时间可能会因监狱/看守所的和法律法规而异,通常在30分钟到1小时之间。师会见的特征是:1、这里的律师会见特指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行使会见权。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如果律师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或者在从事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会见当事人的,一般不称“律师会见”而称“会见当事人”。2、法律设立律师会见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现其诉讼权利。3、律师会见的权利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授权,二是基于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地位而享有的权利。前者以委托人的权利授权为前提,目的在于弥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辩护能力的不足,为其提供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后者是基于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而由法律赋予的权利。综上所述:律师一般会见一次当事人的时间在法律上没有特别,刑事辩护律师与委托当事人会见是没有次数和时间的的,可以由当事人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并安排会见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就案件的法律程序方面问题向律师提出咨询和询问,律师也可以向其解答。但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不得向嫌疑人或被告人泄露案件情况或为其提供法律意见。如果律师违反规定,可能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应当在依法代理委托人的诉讼活动中,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不得向他人泄露委托人的机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接见律师。律师可以就案件的法律问题向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咨询和询问。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就案件的法律问题向律师提出咨询和询问。但是,律师不得向嫌疑人、被告人泄露案件情况或为其提供法律意见。”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向律师提出关于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但是律师不得向其泄露案件情况或为其提供法律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对客户的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规定:“律师在依法承担代理工作时,有权要求当事人和有关单位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听取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陈述,调查收集证据,出庭辩护,进行调解,提出意见和建议。”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规定:“被告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会见,并在会见过程中了解由侵害人赔偿的情况。”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和其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有权提出证据要求。”综上所述,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对客户的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依法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听取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陈述,调查收集证据,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当事人和其诉讼代理人也有权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和提出证据要求,确保案件得以全面公正地审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职业是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律师咨询关于案件的法律问题,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律师行业是法律服务行业。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九条:律师应当竭尽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聘请律师代理。总之,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律师咨询关于案件的法律问题是合法的,律师应当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及在押罪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法律依据:《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第一条 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及在押罪犯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监狱依法保障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的权利。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遵守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 监狱应当公开律师会见预约方式,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律师会见在押罪犯,应当在监狱内进行。监狱应当合理安排律师会见场所,方便律师会见、阅卷等事务。

第1种观点: 律师会见的时间规定如下: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律师通常在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进行会见。这是因为监狱和看守所的运营通常是在白天的工作时间内。这些时间通常是周一至周五,上午和下午。预约制度: 律师通常需要提前预约会见,以确保监狱或看守所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安排会见。预约通常需要提前数天或数周。紧急情况: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发生紧急事件或需要进行临时会见,律师可能会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会见。这通常需要特殊的许可和安排。节假日和假期: 在法定节假日和假期期间,监狱和看守所的会见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会见或提供有限的服务。会见时长: 律师会见的时长通常受到。会见时间可能会因监狱/看守所的和法律法规而异,通常在30分钟到1小时之间。师会见的特征是:1、这里的律师会见特指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行使会见权。律师会见权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如果律师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或者在从事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会见当事人的,一般不称“律师会见”而称“会见当事人”。2、法律设立律师会见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实现其诉讼权利。3、律师会见的权利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委托关系而产生的授权,二是基于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地位而享有的权利。前者以委托人的权利授权为前提,目的在于弥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辩护能力的不足,为其提供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后者是基于律师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而由法律赋予的权利。综上所述:律师一般会见一次当事人的时间在法律上没有特别,刑事辩护律师与委托当事人会见是没有次数和时间的的,可以由当事人向看守所提出会见申请,并安排会见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律师可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决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要求侦查机关予以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非法干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