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低保户死亡有哪些补助1、法律上来说低保人员去世,一般没有补助。但可以由家属到乡镇的民政办公室要求补助,他们会拿经济困难表填写,出意见盖章后报县或市民政局审批,批准后会拨给困难补助金。2、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事处。县级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二、低保户条件是什么低保户等条件如下: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第3种观点: 低保方面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总和,货币收入是指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金、离退休金、存款及利息等等;而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有: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义务兵的津贴、发放的见义勇为奖金等等。而死亡赔偿金,就是属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故而享受了赔偿金不能享受低保。一、死亡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并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虽然两者都是因为公民死亡才产生,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公民死亡后才产生的,并不属于公民的遗留财产。针对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予以处理,但是公民在生前无法也不能立遗嘱处理自己的死亡赔偿金。总之,死亡赔偿金作为加害人赔偿给受害方近亲属的物质性补偿,不应属于遗产,更不能用来偿还受害方生前所欠债务或者税收。二、领取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有哪些1、如果是工伤的话,死亡赔偿标准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