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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上诉周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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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刑事上诉期限是10天或者5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服判决而提起上诉,则上诉的期限是10天;如果是不服裁定而提起的上诉,则上诉期限是5天;且前述上诉期限均从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另外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审提起上诉,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提起上诉。

一、上诉程序是什么?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姓名(法人应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原审人民名称、案由和编号、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转呈其上一级人民。上诉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审人民的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答辩期限的规定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或上一级声明不服从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重新审判的活动。上诉人撤回上诉是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根据当事人处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上诉人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依法做出裁定。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

,不能再提起上诉,并应负担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由此,管辖权异议上诉即指的是上诉人以一审没有管辖权为由提起的上诉。

针对管辖权异议上诉,为上诉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与一般的答辩期一样,也是自收到上诉状副本起十五日内。

三、提起上诉要具备什么条件

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1)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发回重审后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再审作出的判决。

(2)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

(2)例外: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提起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这种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即予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送交同级人民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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