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还需要交纳罚金的,罚金由第一审人民执行,如果当事人不交纳的,可能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