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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应由哪个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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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不动产提起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若有多个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提起诉讼,最先立案的管辖。如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移送有管辖权的,受移送的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报请上级指定管辖。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报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法律分析

因不动产提起行政诉讼应由哪个管辖??《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第二十二条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人民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指定管辖。还有不懂的吗?

拓展延伸

行政诉讼中的不动产纠纷:管辖权及适用原则

在行政诉讼中,涉及不动产的纠纷时,确定哪个具有管辖权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管辖。然而,在特定情况下,管辖权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如果不动产纠纷涉及国家机关、地方或具有特殊管辖权的所管辖的事项,那么相应的将具有管辖权。此外,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如果不动产纠纷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那么人民可以根据行政行为的地点确定管辖权。总之,管辖权的确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

结语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动产纠纷的行政诉讼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国家机关、地方或具有特殊管辖权的所管辖的事项,相应的将具有管辖权。此外,如果不动产纠纷与行政行为直接相关,人民可以根据行政行为的地点确定管辖权。因此,在确定管辖权时,应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二章 公路规划 第十三条 公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年建设用地应当纳入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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