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负责管辖案件,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