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缇美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来源:达缇美食


法律分析:

离婚找不到对方可以向申请对方失踪或死亡。公告期满后,人民依法宣告被申请人失踪或者死亡,其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解除。直接向起诉离婚。将根据一方提供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如果确认对方下落不明,将公告送达。国内案件公告期为60天,涉外案件公告期为6个月。公告期满,视为送达,缺席开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