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的财产,作为其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4、能够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法人的权利如下: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