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不属于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因此打胎之后不能请求离婚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在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应相互忠实关爱,违反婚姻义务将侵犯对方权益,造成双重损害。因此,惩罚过错方、补偿无过错方是维护家庭成员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
打胎之后不能请求离婚赔偿,打胎不属于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双方应当遵守,相互忠实、相互关爱,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要依法履行义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该种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
因此,有必要使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得到惩罚,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同时也是维护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
拓展延伸
离婚后的经济赔偿:打胎对赔偿标准的影响
离婚后的经济赔偿是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来确定的。在考虑赔偿金额时,打胎这一因素通常会被考虑进去。然而,具体的赔偿标准因国家、地区和个案而异。一般来说,打胎对赔偿标准的影响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婚姻持续时间、配偶之间的财务状况、双方的收入和财产状况等。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因此,如果您面临离婚并希望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打胎不属于法定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夫妻关系中,双方应相互忠实、关爱,履行义务。若一方违反义务,将侵犯对方权益,造成双重损害。因此,需要对过错方进行惩罚,并对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和救济,以维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离婚后的经济赔偿标准因地区和个案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