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取保候审,三日内就有结果了。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
第九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一、已批捕怎么变更强制措施
已批捕如何变更强制措施有:
1、人民、人民、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当强制措施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
2、申请变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
二、监视居住到期后解除怎么办理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也可以解除监视居住等。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