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缇美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代替他人签字的责任 法律问题

代替他人签字的责任 法律问题

来源:达缇美食

法律分析:

经过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可以代替本人签字;没有授权委托且没有经过本人事后的追认,则签字对本人没有约束力,由签字人负责。但是,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