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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刑事责任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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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管制。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相对人身自由的刑罚,刑罚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拘役是一种短时间人身自由的刑罚,由根据刑法对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的人判处的刑罚判决,机关就近执行,一般为拘役所执行。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对大部分犯罪人普遍适用的、高度人身自由的刑罚,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即没有期限的徒刑,是对罪行较重的人终身监禁的刑罚。

5、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罪行特别严重犯罪人的罪行依法判处了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

6、死刑。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的犯罪判处剥夺生命的极刑;一般采取注射、电击、毙的方法执行,家属可以收尸。死刑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核准。

刑事执行机关都有哪些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机关包括:人民;监狱;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少管所等。

刑事证据规则都有哪些

1、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例如传闻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2、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例如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

刑事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刑事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1)拘传拘传,是指机关、人民、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4)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5)逮捕逮捕,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鉴定程序都有哪些

聘请鉴定的程序为:

1、选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机关或者人民,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机关或者人民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2、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3、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意见应当对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并说明其科学或者技术上的根据。

5、侦查人员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应当进行审查,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必要时,也可以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一)拘传拘传是指机关、人民、人民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人民、人民或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四)拘留拘留是指人民、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五)逮捕逮捕是指司法机关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发生社会危害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该内容由 漏志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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