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的日常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内容:
3.1、车间卫生要求
3.1.1、员工卫生要求
3.1.1.1、每班生产结束后,必须彻底将本班生产用设备、工具、地面等打扫干净,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1.2、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车间,严禁在车间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车间内乱扔杂物、随地吐谈、吃零食的罚款5元,车间内吸烟的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管理制定》处罚;
3.1.1.3、车间内不得堆放废弃物品,装溶液用桶必须加盖,分装时不得将溶液流向地面或其它位置,发现应及时处理,未按规定使用或处理的,罚款5元;
3.1.1.4、设备用原材料应保证按用量领取或少领多次,不得多领,下班后本机台无人的,应将所有未使用原材料送回领料处整理摆放,未及时送回或未按要求摆放的罚款5元;
3.1.1.5、车间内所有属于操作人员个人摆放的产品,应在第一时间整
齐摆放至指定位置,保持操作空间整齐、卫生,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卫生员要求
3.1.2.1、车间入口至风淋通道路段应在每天上午、下午上班时分别打扫一次,保持地面无水迹、无杂物、无浮尘、无蚊虫,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2、楼梯、参观走廊应每天打扫一次,保持地面无水迹、无杂物、无浮尘、无蚊虫,窗台无浮尘,玻璃清洁明亮,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3、车间内所有的门窗、玻璃、窗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干净,每星期彻底清扫一次;每周一检查,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4、车间更衣室用物品保持每周打扫一次,每周一检查,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5、车间所有非常用设备应每周打扫一次,保持设备表面、地面无杂物、无油污,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6、车间所有非常用设备地面应保持无杂物、无油污、无浮尘、无水迹、无卫生死角,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7、车间内所有窗纱用于防蚊、蝇进入现场,纱窗如有损坏及时报办公室修补或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打开窗纱,否则罚款5元;
3.1.2.8、生产车间墙面、屋顶应保持清洁、无污染、无蛛网、无死角;
3.1.2.9、照明灯具应保持每月打扫一次,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无蛛网,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2.10、打扫卫生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统一存放,及时清出现象,未及时清理或多处存放的罚款5元;
3.1.2.11、清洁用工具,应保持干净,放置在车间清洁工具存放处统一管理,未按规定存放的罚款5元;
3.1.3、转运人员卫生要求
3.1.3.1、生产车间所有原料不得落地、整齐存放,因生产需要必须落地的,应及时清理,不得对原料产生污染,未按要求使用、存放的罚款5元;
3.1.3.2、产品包装用原材料(塑料包装袋、合格证和纸箱)应保持清洁、摆放整齐,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3.3、各半成品、成品应按每层四件、每板四层整齐码放至托板上,并保持清洁,该品种生产结束或托板放满时及时入库,未按要求操作的罚款5元;
3.1.3.4、原材料用包装材料,应在进入车间后第一时间清出现场,不合格的罚款5元;
3.1.4、维修人员卫生要求
3.1.4.1、车间设备线路应每二周进行一次保养,含清洁、整理的内容,做到表面无灰尘、无油渍、无污渍等,不合格的全体维修人员各罚款10元;
3.1.4.2、维修人员维修设备后应及时将维修后垃圾清除现场,不得将维修用工具、油手套等物品放置于设备周围,不合格的罚款10元;
3.1.4.3、维修室应排班值日,并将值日表公示,室内干净、整洁,所有配件上架、加工用原材料应定点、分类整齐存放,地面应保持无杂物、无浮尘、无水迹、无油污,不合格的值日人员罚款10元;
3.1.4.4、维修室内设备应保持无油污、无浮尘、无杂物、设备本色可见,不合格的维修主管罚款10元;
3.1.4.5、维修室内洗水设施、墙面应保持无油污、无杂物、无浮尘,不合格的值日人员罚款5元;
3.2、其他
3.2.1、以上卫生要求办公室应及时进行工作考核并做考核记录;
3.2.2、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